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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贴膜毁了我的折叠屏,反手还要我倒贴1000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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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NOR2604284922060  LV3  发表于 6 小时前 辽宁 来自:荣耀80 5G
2026年8月7日,我前往荣耀授权服务中心步行街店接受贴膜服务。我将手机留在门店,本人外出吃饭,门店工作人员在手机贴膜期间操作失误,造成折叠屏屏幕漏液损坏,漏液位置正好处于铰链上方,无法单纯判定仅屏幕受损,不能排除铰链存在隐性损伤。


  门店工作人员当时口头承诺一小时内给我回电说明情况,但我当天等候一整天并未收到来电。后续我主动拨打95030荣耀客服反馈问题的经历,客服告知早九晚九为上班时间,而客服经理称自己中午12点才上班。


  售后反复拿手机已经超出三包质保时间作为理由,只提供更换屏幕的方案。本次是门店提供贴膜服务过程中操作过失造成财产损害,属于服务侵权,并不是手机本身出厂质量故障,和三包质保没有任何关系,三包只管产品原生质量,不能用来免除经营者服务致损的赔偿责任。


  即便进行官方返厂更换屏幕,售后维修气密检测无法复原出厂整机原厂气密、防水等级,只能做到维修级密封。同时荣耀官方合作回收服务商回收宝实际估价证实:只要存在屏幕、铰链拆修记录,同机型手机回收价格直接降低1000元,证明即便是官方原装配件大修,也会客观造成设备二手贬值损失,售后口头宣称官方维修不影响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。


  事发后门店给我提供备用机为荣耀80(256G),我原手机为512G折叠屏。备用机机型老旧,运行卡顿、电池续航差,无法完整迁移我全部资料,大量个人重要资料至今没有完成备份保存,严重干扰我的日常生活工作,产生实实在在的使用损失,同时还产生往返门店的交通路费。


  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0、52条,《民法典》1165、1191条,经营者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,应当承担更换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;该网点为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官方公示授权服务网点,品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



  虽然我签署过风险告知单据,但该单据仅为风险提示,签字时没有告知我自担操作失误损坏后果,经营者不能以签字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操作过错带来的赔偿责任,该免责主张法律上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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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小纯  LV7  发表于 1 小时前 浙江 来自:荣耀Magic8 RSR 保时捷设计
那不是爽歪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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